作为中国政治生活的晴雨表,3月召开的“两会”吸引着国人的注意力。而作为一本财经杂志,则更加关注工商界代表和委员的举动。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引发的争议无疑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
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从45%减至30%,同时,相应提高各阶层收入水平税率的起征点;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限期的劳动合同;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这是张茵的三条提案,她曾经是“中国女首富”,因此被一位教育界的政协委员义正词严地批评为只代表了个人和富人利益:“政协委员应该有一个定位,你既然处在这个平台上,你的话语就不能只代表你所处的利益集团。”
习惯于将富人和穷人对立起来,并天然地赋予富人非道德地位。这与数千年以来“重农抑商”的落后文化有关,在大力发展工商文明的今天,这种心态依然很活跃,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富人就不能谈自己的利益吗?著名时评人曹林说:“自由表达的价值优先于表达的内容。然后,作为一个经营企业的政协委员,站在自身利益立场发言,表达群体利益诉求天经地义,这在道德上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人民利益或曰公共利益是各阶层利益的集合,没有各阶层利益的充分表达,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公共利益。民主政治正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上的。政协的章程规定委员要“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张茵委员有义务提出本阶层的权益主张。
仅就新《劳动合同法》,再来看看张茵主张的实际意义。宋北彬委员代表全国工商联发言指出:实施劳动法律,有必要十分重视正确处理保护劳动和促进就业的关系,两者不能偏废。其意与张茵一致。说明新《劳动合同法》的确有值得商榷之处,已成为工商界的共识。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2007年广东省有244家外商投资企业撤离;在珠三角,8万家港台企业中,有37%计划撤离:山东省有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这些令人担心的情况与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有关。这恐怕不仅仅是“富人”的损失。
本届政协会议让一个“新阶层”代表集体亮相接受外界采访,意义深远,表明富人作为一个阶层开始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不远的将来,相信刘汉元委员改善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环境的呼吁将不再是空谷足音,张茵委员的提案也不至于再被视为“惊诧之举”了。





